|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搪瓷用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常州精密钢管博客网生产的供制造搪瓷制品用的冷连轧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钢板及钢带适用于传统的二次涂搪工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523-2008 冷轧金属薄板(带)表面粗糙度和峰值数的测量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5028-2008 金属材料 薄板和薄带
拉伸应变硬化指数(n值)的测定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20126-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Q/BQB 400 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Q/BQB 401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 分类项目 |
类 别 |
代 号 |
| 用途 |
深冲用 |
BTC1 |
| 表面质量 |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
FB |
| 高级的精整表面 |
FC |
|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
FD |
| 表面结构 |
麻 面 |
D |
| 粗 糙 |
R |
 |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
本产品标准号; c) 牌号; d) 产品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f) 表面结构; g)
表面质量级别; h) 包装方式; i) 重量; j) 用途; k) 其他。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结构、表面质量级别、边缘状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结构为麻面D、表面质量级别为FB的切边钢带或切边钢板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钢板及钢带的可供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 牌 号 |
可供规格范围 mm
|
| BTC1 |
公称厚度:0.70~2.5 公称宽度:900~1700 |
 | 5.2
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401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表 3
| 牌 号 |
化 学 成 分 % |
| C |
Si |
Mn |
P |
S |
Alt |
Ti |
| BTC1 |
≤0.008 |
≤0.05 |
0.10~0.30 |
≤0.020 |
≤0.050 |
≤0.07 |
≤0.20 |
 | 6.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
交货状态 6.3.1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6.3.2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钢板及钢带表面不生锈。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6.4
力学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
牌号 |
拉伸试验a, b |
nm c |
|
屈服强度 MPa 不大于 |
抗拉强度 MPa |
断后伸长率 A80mm % 不小于 |
|
公称厚度 |
|
<1.0mm |
≥1.0mm |
|
BTC1 |
190 |
270~320 |
39 |
40 |
≥0.19 |
a 无明显屈服时采用RP0.2,否则采用ReL。 b
试样为GB/T 228中的P6试样,试样方向为横向。 e nm=(n90+2n45+n0).4。 |
 | 6.5
表面质量 6.5.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6.5.2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5的规定。 6.5.3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表 5
| 级别 |
代 号 |
特
征 |
|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
FB |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轻微的划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
| 高级的精整表面 |
FC |
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欠,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的要求。 |
| 超高级的精整表面 |
FD |
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得有任何缺欠,即不能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的要求。 |
 | 6.6
表面结构 表面结构为麻面(D)时平均粗糙度Ra按0.6μm<Ra≤1.9μm控制,表面结构为粗糙表面(R)时平均粗糙度Ra按Ra>1.6μm控制。
7
检验和试验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3 n值是在10%~20%应变范围内计算得到的。 7.4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30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加工状态的钢板及钢带组成。 7.5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验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6规定。 表 6
| 检验项目 |
试验数量(个) |
取样方法 |
试验方法 |
| 化学分析 |
1/炉 |
GB/T 20066 |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 GB/T 20125、GB/T 20126 |
| 拉伸试验 |
1/批 |
GB/T 2975 |
GB/T 228 |
| 应变硬化指数(n值) |
3/批 |
GB/T 5028 |
| 表面粗糙度 |
- |
GB/T 2523 |
 | 7.6
对于拉伸试验、应变硬化指数(n值)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8
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应符合Q/BQB
400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9 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10
牌号近似对照 本标准牌号与国内外标准牌号的近似对照见附录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牌号与国内外标准牌号的近似对照表 表A.1
Q/BQB 461-2008 |
EN 10209:1996 |
JIS G
3133:1999 |
ISO 5001:2007 |
| BTC1 |
DC06EK |
SPP |
VE05 |
 | 附加说明: 本标准代替Q/BQB461-2003。 本标准对Q/BQB461-2003进行了技术性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 ——取消牌号BTC3。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提出。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施鸿雁。 本标准200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