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连铸板坯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常州精密钢管博客网生产的供热轧及厚板用的连铸板坯。板坯不得进行纵切。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2.1尺寸 2.1.1板坯的厚度、宽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mm
| 厚度 |
厚度允许偏差 |
宽度 |
宽度允许偏差 |
通常长度 |
定尺长度 |
| 150 |
±5 |
750~1650 |
+15 -10
|
2000~13600 |
8000~13600 |
| 200 |
750~1650 |
| 210 |
±6 |
800~1450 |
2000~12000 |
8000~12000 |
| 230 |
800~1930 |
| 250 |
900~2300 |
2000~12000 |
6800~12000 |
| 220 |
1200~2300 |
2000~10200 |
6800~10200 |
| 300 |
1200~2300 |
 | 2.1.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规格的板坯。 2.1.3板坯通常长度见表1所示。板坯定尺和范围定尺应在表1规定的定尺长度范围内,定尺 长度允许偏差为
mm,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交付一定比率的短尺板坯。 2.2外形 板坯的外形应符合表2的规定。 2.3重量 板坯按实际重量交货。 表2
| 外形 |
图示 |
外形允许偏差 |
| 横截面脱方 |
 |
厚度≤200mm时,α≤5.0mm 厚度>200mm时,α≤8.0mm
|
| 镰刀弯 |
 L-板坯长度W-板坯宽度 |
每米不大于8 mm.。 长度≤10m
时,A≤30mm 长度>10m 时,A≤40mm
|
| 不平度 |
 L-板坯长度T-板坯厚度 |
每米不大于15mm 总不平度A≤1.5%L
|
| |
|
|
| 鼓肚 |
 L-板坯长度W-板坯宽度T-最小厚度
T1-最大厚度 |
∣T-T1∣≤1%W |
 L-板坯长度T-板坯厚度 W-板坯宽度 |
a≤5%T |
| 切斜 |
 L-板坯长度 W-板坯宽度 |
a≤25 mm |
 L-板坯长度T-板坯厚度 |
∣L-L1∣≤10 mm |
| 剪切变形 |
 L-板坯长度T-板坯厚度 W-板坯宽度 |
∣W-W1 ∣/2≤10%T |
| 凹陷 |
 L-板坯长度 W-板坯宽度 |
a≤5 mm |
 L-板坯长度 W-板坯宽度 |
b≤5 mm |
| 楔型 |
 L-板坯长度 |
∣b-a∣≤3 mm |
 W-板坯宽度 |
∣W-W2∣≤20 mm |
 |
3技术要求 3.1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相应宝钢企业标准或其他标准的规定。 3.2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冶炼。 3.3交货状态 板坯以铸态交货。 3.4表面质量 3.4.1板坯端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缩孔和裂纹。 3.4.2板坯表面不得有接注、渗漏、翻皮、结疤、夹渣、深度或高度大于3mm
的划痕、压痕、擦伤、气孔、冷溅、皱纹、凸块、凹坑和深度大于2mm的裂纹以及其他影响轧制质量的缺陷。不得有高度大于5mm的火焰切割瘤。 3.4.3板坯表面如存在上述缺陷,允许清除。清除应沿轧制方向进行,清除处应圆滑无棱角。单面清理深度应不大于公称厚度的10%,两相对面清理深度之和不得大于公称厚度的15%。清理宽度应大于清理深度的6倍,清理长度应大于清理深度的10倍。清理深度自实际尺寸算起。 3.5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可补充进行其他检验项目。
4检验与试验 4.1尺寸和外形检查 4.1.1板坯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合适的量具逐块进行测量。 4.1.2厚度测量:板坯厚度应在距端部200mm~300mm、宽度1/2处进行测量。 4.1.3宽度测量:板坯宽度应在板坯长度的中部测量。 4.1.4长度测量:板坯的长度应沿板坯宽面的中心线测量。 4.2板坯的表面质量用肉眼逐块进行检查。 4.3板坯应成批检验和验收,每批由同牌号、同炉号和同截面尺寸的产品所组成。
5标志和检验文件 5.1标志 每块板坯的端面或侧面应标明炉号、板坯号和牌号。 5.2
检验文件 每批交货板坯必须开具证明该批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检验文件,检验文件中应注明下列内容: a)供方名称; b)需方名称; c)发货日期; d)合同号; e)牌号; f)标准编号; g)炉号、块数、重量; h)品名、规格; i)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j)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加说明:
本标准代替Q/BQB 131-2005。 本标准与Q/BQB 131-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修改210mm厚度规格的宽度范围800mm~1300mm为800mm~1450mm; ―― 修改"质量证明书"为"检验文件"。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常州精密钢管博客网宝钢技术质量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于成峰 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2003年第三次修订,2005
年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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